写小说有哪些经常被忽略的细节?
打字机的肚子里装满了我小说的所有句子,我要做的是把它们从机器里一句句拽出来。
从头开始的顺叙故事,并不总是讨人喜欢。这让人恐慌。我们感觉到人们快不耐烦了。尤其是如果故事以景物描写开始。
最有效的做法是,如果是二十多页的短篇小说,就删去前两页;如果是一部长篇小说,就删去第一章(我在药店实习过,养成了给所有事物定剂量的习惯)。这样,我们可以直奔主题最重要之处。哪怕到故事后面一些再把刚才删去的部分插进去。
阅读一些您喜欢的作家,看看他们是如何开始长篇小说的。马上来做一些练习。
戴维·赫伯特·劳伦斯的《查特莱夫人的情人》:「我们根本就生活在一个悲剧的时代,我们却因此不愿把时代看成悲剧。」第一句话便两次使用了同一个词,悲剧,我们感觉到作者对此非常笃定。
我再说一次:不要犹豫,去经常翻翻您喜欢的作家作品,看看他们是怎么做的。在某些方面咨询他们。如何开始一个故事?怎么结束一部长篇小说?他们也一样,也曾经对他们的前辈做过同样的事情。
既然这在绘画领域很平常,为什么文学领域不可以也这样做呢?在绘画领域,为了更好地研习绘画方式,人们会督促学生去临摹名家作品。我们应该完整地抄一本喜欢的书,直到耳边感受到作家的气息。一个平淡的没有丝毫神秘感的开头,比一个让人感觉作者为了引人注目而用力过猛的开头,更讨巧。
避免大段的景物描写。今天的读者不像上个世纪的读者那么有耐心,上个世纪的读者还没有如此多的娱乐方式。但是,关于一个人物或者景色,假如您有很多想说的,而且坚持要全部说完,最好用一些内心思考把长篇描写分割开。如果长时间感觉不到叙述者的在场,读者会不知所措。一段充满内心思考的描写可以让读者觉得不那么千篇一律。叙述者看到了景物,读者也感同身受,他们因此对叙述者了解得更清楚。
加缪的《局外人》几乎通篇都使用这种模式。短句。快速行文。仿佛给叙述者——那位默尔索的大脑中植入一个摄影机。人们与他看到的东西有一种即时的联系,并能在同一时刻与他的情绪接轨。
这种方式的好处是,景物描写不是客观的——完全不会让人觉得无聊,不像某些时候的巴尔扎克的小说。叙述者永远不会从读者的视线中消失。
这种方式的坏处是,只有一个视角:叙述者视角。他的个性需要非常丰富,才能掩盖单一视角的不足。
不要过度滥用对话。句子还没结束,人们就能知道这是谁说话,这才是好对话。人物的语言表达前后风格是一致的。不应该让人物说出不符合他性格的话。
生活中,人不可能一刻不停地出众。如果有个人物比其他人出色,为了让他不至于变成完全抽象的生物,请给他安排个接地气的消遣爱好。
线性的叙事包含一个严重风险:从一点径直走向另一点。没有别的任何出口。如果在行程的一处踉跄,叙事就无法继续了。最好是从多个角度进入故事的讲述。三个人用不同情感讲一个相同的故事。声音也可以来自不同阶层。
比如,为了探究一对情侣的分手,读者不喜欢只知道一方的观点。听到双方的观点更有意思。他想知道为什么当一切顺利的时候他们是两个人,而当问题出现的时候变成了某一个人的错误。这时,他们关系开始的时候那些曾经充满魅力的事情,突然变得令人无法忍受。那种无忧无虑,从前被理解为给对方的生活带来轻松自由,而现在被视作冷漠。往往不是一方变了,而是另一方看待他的方式不同了。别忘了,读者非常喜欢从锁眼里瞟一眼。他们怀疑人类复杂且深奥的灵魂。那么,让两个主角中的一人承担斥责,企图以此简化事件,这不可取。
小说不是技术规范。如果您希望控告某种不公的状态,请您移步法院。读者不是法官,小说也不是人道主义组织。读者千方百计去镜子的另一端,为了看看毫不掩饰的人类。
在一部小说中,过长时间保留一个秘密总是很危险的。如果没有像侦探小说家一样的巧妙手法,就有可能会让读者失望。
最好是保持暧昧,直到读者要求得到答案。他想要的,是走出这团迷雾。正好在出口,用一个好秘密掐住他的脖子,一招制服。
有些人是那么拘谨,他们的生活因此总是秘密的,但这并不能说明,他们的生活没有隐藏罪恶。作家们对于这种类型的人物求之若渴。
必须假设读者很聪明,至少,这位正在阅读您小说的读者是这样。有的人不停地解释我们已经明白许久的事情,没有比这更让人感到厌烦的了。如果读者觉得作家没他思想敏锐,他会毫不迟疑地合上书。但同时,如果进展过快,也会有把读者甩掉的可能。应该找到恰当的节奏,可以让作家和读者一起前进而且两个人都不感到疲惫。这个节奏,应该迅速建立。即使不在第一句的时候,也应该是第一段的时候。果戈理说,一个作家必须知道他的人物如何系领带。就像必须知道他的读者什么时候上气不接下气。
还有一些作家,在书中讲述得太多了,读者筋疲力尽。每个动作都被从各个可能的角度仔细分析。每件趣闻轶事都延展开来。读者完全被淹没。细节的汪洋大海。如果抖去这本厚书中所有这些细节——其中大部分是无用细节,我们将得到一本两百五十页的小说,而不是这本一千两百页的妄想跟《战争与和平》媲美的书。这种词汇的通货膨胀有两个组成部分:细节和趣闻轶事。为了写一本有意思的书,把一些好笑的趣闻轶事串起来是无济于事的。最重要的从来不是趣闻轶事,而是讲述方式。如果故事本身毫无意义,而且干扰了整体节奏的时候,应该懂得在失败之前悬崖勒马。即使趣闻轶事很有意思,如果它不能揭示人物或者使故事再次掀起高潮,就应该删掉它。
请再读一遍自己的作品,您将会看到用不同形式重复同一个想法的次数。这是一个说话的坏习惯——总是担心对方忘记我们刚刚说过的话。
你们喜欢为故事写结局吗?答案是肯定的,我知道。多么致命的爱好啊!为了确信自己知道故事将走向哪里,有些作者甚至在创作小说的开头之前,先写好结尾。
一本书有两个时刻。开端和结尾。最好是像绵羊一样温和地开头,像狮子一样有力地结尾,千万不要恰恰相反。当您过于用力地开始,那么哪怕强度上只是有一丁点儿减弱,读者就会寻思,您是不是放弃尝试举起对您来说过重的重量了。我更倾向于像绵羊一样温和地开始,像绵羊一样温和地结束,保留所有的力量在中间部分,用一种谨慎低调的方式做这些,使读者不要发现他自己陷入流沙不能自拔。这样,他将任您摆布。
《穿睡衣的作家》
〔加〕达尼·拉费里埃 著
要颖娟 译
人民文学出版社·九久读书人
《穿睡衣的作家》是法兰西学院院士、加拿大移民作家达尼·拉费里埃的一部散文集。全书糅合了杂文式的思考与小说式的趣闻轶事,向读者展现了一幅风趣幽默的无名作家肖像:「无名作家,正如人们说的『无名战士』,穿着睡衣。」
全书由两部分组成。第一部分是引子,讲述了作者写作第一部小说时的经历。第二部分是一份内涵丰富的新手写作指南,涉及故事开篇、观点表达、景物描写、自我批评、童年叙事等一百多个话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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